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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降低消費稅能有利于平衡經濟、便利消費、推動消費增長方式轉型,稅收也不會大幅減少,為什么還有爭議呢?因為簡單降低奢侈品稅收,若無相關政策配套,未必就能帶來正面結果。
稅收下降進口增加的前提,是進口價格差異僅由高關稅造成。但國內奢侈品品牌價格過高不完全是稅收所致,還有其他原因。比如,與獲取專賣代理資格的高額代理費有關,還與奢侈品專賣店所選擇的高檔
消費地區的高租金有關,也與國際運輸和保險成本有關。代理商能獲取高壟斷價格,壟斷行業的超額利潤也是奢侈品價格超高的原因之一。
如果不能解決這些相關價格因素,僅靠降低奢侈品關稅稅率,未必能改變國內奢侈品消費方式。
假如降低奢侈稅后,奢侈品進口和消費增加,但并不會創造國內新的就業機會,也不會產生通過消費—投資—再消費的循環效應,成為總需求增長驅動經濟持續增長的一部分。原因可能是退稅確實拉動當期消費,但消費品生產不在本國,沒有創造就業,沒有產生可支配收入增長和再投資增長。
更大弊端是,降低奢侈品稅收,開放國內奢侈品的海外品牌市場,對培育中國本土品牌無疑雪上加霜。
筆者希望,相關方面能站在進口戰略的角度加強對奢侈品關稅下降的利弊分析,并作量化計算,以此制定既有利于中國經濟近期增長,也符合經濟持續發展的包括稅收以及配套的最優政策決策。